“阳光圆梦”申请
政策依据:
《成都市锦江区“阳光圆梦工程”帮困助学实施办法》锦慈发[2013]1号
申请资料:
1、户口簿原件,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2、低保证(在当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
3、户主身份证、学生本人身份证;
4、准考证(只限新生);
5、录取通知书(只限新生);
6、考生信息确认表(按招办规定,只限部份新生)。由省招办统一制定的,确认学生为正规院校录取的凭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认表上的姓名、录取院校、专业等内容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其他资料上的内容是否相符;
7、学生证与院校证明(只限往届生)。往届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原件,新增往届生必须持有就读院校证明,证明能反映学生就读学历和就读院校及收费情况;
8、高考分数条(只限新生)。新生参加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分数条;
9、受助学生本人持个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商业银行锦江支行开设个人账户,并提供帐号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