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
政策依据:
1、《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建全民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通知》(成民发〔2018〕12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正住户口首页,本人及成员页复印件
2、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本人及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婚姻证明或离姻证明;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成员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成员的社保缴费赁证
6、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7、未婚人员应提供未婚证明,离婚后如未再婚的也要出具未婚证明;未到未婚年龄的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承诺书一份
8、因征地或旧房改造的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9 、在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和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没有的应提供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